2013年9月1日 星期日

《我的團長我的團》32



張立憲從另一個院子出來,出現在我們身後,提醒著:「何書光,精神點兒!」然後他回了另一個院子,何書光則爬上還留在巷口的一輛車我們顯然是沒得車坐的。

何書光喝道:「精神點兒!」





收容站的渣子們被虞嘯卿收編後,一路踏著腳下的塵土向集結地進發。

負責整理他們的何書光說:「立者,行伍者之彩;定者,行伍者之神。」但這群渣子們立無彩,定無神,踏出的步子紛亂得只能揚起地上的塵土。

何書光對著我們拉著手風琴,我們哇哇地唱著「風雲起,山河動,黃埔建軍聲勢雄,革命壯士矢精忠..

他們唱軍歌,勉強將散去已久的神采恢復一點點舊貌。

在這樣寒磣的頹敗軍容裏,只有何書光是意氣風發的,因為只有他並未真正上過戰場─他拉著他的手風琴,一直在給軍歌伴奏。

這是他的手風琴第一次出現,炫耀他的神氣,給他匆忙整理出來的渣子們唱出的軍歌歸納出整齊的聲音。

後來虞嘯卿說,這手風琴與戰事無關。

其實這手風琴一直在戰鬥,用它自己的方式給戰事出力。

第一次集結,它便攏起了一群渣子的散亂聲音,匯成一支勉強成型的戰歌。

但指揮唱歌的,那個拉琴的人,本就只是毫無戰鬥經驗空有熱血的愣頭青。



我們看清那傢夥的架勢時不禁有些愣神,那貨背上的刀和衝鋒槍都被他卸了,更有甚者他脫光了膀子,讓人知道他雖然戴了眼鏡,可有一身還算發達的肌肉-他光膀子背著一架手風琴。



所以這樣的戰歌註定要被風雨吹散─前後左右都是晴天,偏偏只在這支勉強靠歌聲壯志的部隊頭上來了場傾盆大雨,生生地把我們淋成落湯雞



我們這小隊人馬已經進入禪達城外的郊野,房屋倒還稀落的有,只是人煙就快沒有,最要命的是開始下雨,把本來就不雄壯的歌聲切得更加支離破碎。

在雨中何書光的手風琴停了,但那他憤怒地看著天,就不穿上他媽的衣服。

前望路邊有一棟建築:它是個破廟或別的什麼,總之它是一棟什麼都沒有的廢棄建築。

這支隊伍的歌聲從零落而至最終偃旗息鼓,渣子們奔進破廟——很適合他們的地方,無信仰者進入神像坍塌的破敗之地。

手風琴未能替戰爭鼓動出鬥志昂揚的勇士,它為戰爭的第一次努力,失敗。


我們在這個並不大的空間裡擁擠著,踩著別人的腳,因為有屋頂的地方並不多,並且還帶著臉盆大的漏洞─我們很快就成了落湯雞。

據說沒有接到下步命令,所以我們在老天爺的蓮蓬頭下滯留了整晚─躲雨時,迷龍二人轉首次登場~~~

小說裏迷龍只是在雨水中泡腳,電視劇裏變成了洗澡,更好,迷龍的豪氣與痞氣都躍然眼前,實在是一個真性情的人~~~

瓢潑大雨下一邊洗澡一邊唱歌,試問誰有這等情懷?




以苦為樂,愈見人生之酣暢。





從此以後是同袍,讓我們一笑泯恩仇。




我們很快就沒人怕迷龍了,他長得像牛魔王,但真的是吃草的。




可兇神惡煞的迷龍總有吃的,吃草的迷龍很快就要和我們一樣了。

迷龍一直都是一個痛快的人,痛快到他無論幹什麼你都不會奇怪,並且不得不服。

忽然想起前些年網上流行的一句話: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釋─這句話簡直就像是為迷龍量身定做的。

一直對迷龍,有著一份特殊的感情。對他的熱愛,是一種窩心的疼痛。

收容站裏他初次的登場,我便知道,這個男人,註定有著不凡的一生和悲哀的離去。他用滿口的髒話和兇猛的拳頭掩去他性格的溫柔和內心的失落。

流亡十一年,失望十一載,或許最該永不言信的是他。但,他是條漢子,是個男人,是個頂天立地的中國人。

在與收容站裏所有人挑釁鬥毆後,在用身軀的疼痛化作內心的鬥爭後,他依然選擇與他們同去。或許是他的失望找到了星星點點的光,或許是他用骰子做一次與命運的賭博,再或許,他只是想做最後一次的掙扎;要麼,戰死沙場;要麼,打回家鄉。

我常常在想,迷龍從前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。至少,比煩了幸福。

松花江畔有他的小屋,不遠處的田地裏種滿大豆高粱。他有個不算太美麗但卻溫柔賢慧的妻子,有個或許和雷寶一樣可愛的兒子,父母均在、身體硬朗……這,是十一年前。這,是如今每每出現在他腦海裏的,一場夢。

白菜豬肉燉粉條的香氣撲面後他的癡迷,唱著「我的家,在東北松花江上」時「被煙嗆出的眼淚」,品嘗著他做的並不好吃並不地道的家鄉菜,用一把骰子輸掉了他所有的退路和前程……這一切的一切,讓我知道,這個男人的心,碎了。這顆死了太久的心,活了。

踢踏的前行,荒唐的墜落。或許這一仗,又讓迷龍復活的心,死了。他無奈地喊著:「跟你們一夥還不如跟耗子認親戚!」

這是他花了多大的勇氣和決心,才決定相信和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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